跨域的多中心化信任,使不同组织按分布式的方式相互协作变成可能,更低的成本匹配供需,便于加密证券化资产的转让与交易。监管机构运行的节点可以拥有对数据的广泛访问权,增强的信息披露记录,易于监管并满足合法合规性要求。
使每一个物品静态(固有特性)和动态(流转、信用等)信息能够在生产制造企业、仓储企业、物流企业、各级分销商、零售商、电商、消费者以及政府监管机构中共享、共识。区块链平台在链接商品供应链权属关系和转移关系的同时,还有效链接了间接发生关系的上下游企业。
公示的本质就是通过将信息公开化获得大众群体的确认及共识,这与区块链达成共识后不可篡改的本质具有异曲同工之处。
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共享账本为记账依据,充分实现信息、资金、物流统一;以核心企业的信用(核心企业到期付款的能力)为保障,并做为整个产业链条下第一还款来源,风险可控;设立拆分、流转的收益分配机制,鼓励应收资产逐级流转,满足不同场景、不同参与方资金诉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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